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国庆长假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作者:     更新时间:2017年09月29日 17:13 




各学院:

国庆长假即将来临,为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安全返校,请各学院在放假前在学生中广泛开展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防范教育。学生在假期期间应采用安全的出行方式,不坐夜车黑车,不独自前往偏僻的地点,注意饮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严禁酗酒,严禁私自下河游泳。

二、加强财物防盗教育。各学院要教育学生提高财物防盗意识,放假前做好宿舍内个人财物的保存,特别是笔记本电脑、手机、现金、证件等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离开宿舍时随手关好门窗,锁好自己的箱、柜,防止财物丢失。学生在旅途中应保持警惕,要妥善保管好自己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不要随意搁置,防止丢失。

三、加强防骗教育。不要轻信非正规途径的招聘单位的招聘信息,不要轻信他人急需转帐将自己的银行卡借给他人办理金融业务,不要在非正规网点订机(车)票等。

四、加强宿舍安全教育。学生长假离校期间需要断电、断水,及时清理杂物以免出现消防事故,假期留宿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禁使用违章电器,严禁留宿外来人员,各学院应加强对假期留宿学生的关怀,做好假期留宿学生的登记备案和管理工作。

五、做好长假返校晚点名工作,各学院辅导员应在108日做好考勤工作,及时与未返校学生取得联系摸查原因并上报学工系统。

 

    

                                    学生处

                                      2017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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