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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定2022-2023学年安阳师范学院奖学金的通知



作者: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更新时间:2023年10月25日 15:03 




各学院:

按照《安阳师范学院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院政20109)规定,为表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现将评定2022-2023学年安阳师范学院奖学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一)我校二年级以上全体本专科在校生(包括二年级),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列的学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安阳师范学院奖学金:

1.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

2.学籍异动未满一年者;

3.课程考核有不及格者。

(三)原则上已获得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学生不参评。

二、安阳师范学院奖学金标准

每人每学年2000元,一次性发放。

三、评定要求

(一)各学院以年级、专业为单位成立由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学生代表不少于本年级、专业总人数的10%,初步提出获奖名单;

(二)院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审,进行3个工作日的院系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

(三)学生处审核后在全校进行3个工作日的校级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最终审定。

四、报送材料要求

请各学院1110日前将《安阳师范学院奖学金汇总表》、《安阳师范学院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由副书记签字盖章后交到学生事务大厅勤业楼C108九号窗口,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lstd@aynu.edu.cn资助中心邮箱。

附件1:《安阳师范学院奖学金汇总表》

附件2:《安阳师范学院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3:各学院名额分配表

学院

名额

文学院

41

历史与文博学院

27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50

化学化工学院

39

物理与电气工程学院

36

数学与统计学院

42

马克思主义学院

25

法学院

33

外国语学院

38

音乐学院

39

美术学院

57

体育学院

38

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

25

教育学院

63

传媒学院

30

商学院

51

建筑工程学院

28

经济学院

32

软件学院

58

互联网+应用技术学院

30

 

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2023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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