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定2021届毕业生2020-2021学年
安阳师范学院奖学金的通知
各学院:
为充分调动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的积极性,弘扬“知行合一”学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全面发展,在全校范围内充分发挥榜样力量与提升资助育人成效,现将2021届毕业生2020-2021学年安阳师范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及相关资格要求
评定范围、学生资格及评定程序要求请参照《安阳师范学院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院政〔2010〕9号)。
二、学校奖学金标准及名额分配
(一)学校奖学金不分档次,获奖学生每人每学年2000元。
(二)全校获奖总名额为毕业生人数的4%,各学院获奖学生人数根据本学院所占全校毕业生总数比例分配,具体分配数根据校学籍数据进行核算(见附件一)。
三、评定工作安排
(一)本次评定按照2020-2021学年学生综合测评成绩进行,评定由各学院自行组织进行。
(二)各学院自接到本通知后开始进行评定工作,所有评定及上报工作于5月14日前完成:
1.自接到本通知至5月14日为各学院评定及公示阶段。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进行评定及公示,并于5月14日前报送《安阳师范学院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二,报送一份并加盖公章)和《安阳师范学院奖学金学院汇总表》(附件三,纸质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送至lstd@aynu.edu.cn);
2.各学院评定工作完成后需通过网页或学院公示栏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周末、公休假期不计入公示期),公示公告中需注明公示期、学生咨询投诉电话、邮箱等信息;
3.5月17日至5月19日为学校审批及公示阶段。
四、评定要求
各学院务必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开展评定工作,禁止进行二次分配或以任何理由侵占、挪用、扣减获奖学生奖学金。评定过程中要注意留存工作截图、视频等资料,以备审查。
五、发放方式
待审批及公示工作结束后,奖学金通过学生校园卡绑定的银行卡进行发放,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六、学校监督投诉方式
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办公电话:0372-2900230
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办公邮箱:lstd@aynu.edu.cn
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2021年4月7日
附件一:
2021届毕业生安阳师范学院奖学金名额分配方案
学院 |
预计毕业生人数 |
奖学金名额 |
文学院 |
276 |
11 |
历史与文博学院 |
140 |
6 |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
268 |
11 |
化学化工学院 |
243 |
10 |
物理与电气工程学院 |
196 |
8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276 |
11 |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
190 |
8 |
法学院 |
250 |
10 |
外国语学院 |
292 |
12 |
音乐学院 |
320 |
13 |
美术学院 |
358 |
14 |
体育学院 |
267 |
11 |
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 |
211 |
8 |
教育学院 |
317 |
13 |
传媒学院 |
298 |
12 |
商学院 |
257 |
10 |
建筑工程学院 |
165 |
7 |
经济学院 |
311 |
12 |
国际交流与教育学院 |
249 |
10 |
软件学院 |
420 |
17 |
互联网+应用技术学院 |
342 |
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