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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定2021届毕业生2020-2021学年安阳师范学院奖学金的通知



作者:     更新时间:2021年04月07日 15:13 




关于评定2021届毕业生2020-2021学年

安阳师范学院奖学金的通知

各学院:

为充分调动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的积极性,弘扬“知行合一”学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全面发展,在全校范围内充分发挥榜样力量与提升资助育人成效,现将2021届毕业生2020-2021学年安阳师范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及相关资格要求

评定范围、学生资格及评定程序要求请参照《安阳师范学院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院政〔20109号)。

二、学校奖学金标准及名额分配

(一)学校奖学金不分档次,获奖学生每人每学年2000元。

(二)全校获奖总名额为毕业生人数的4%,各学院获奖学生人数根据本学院所占全校毕业生总数比例分配,具体分配数根据校学籍数据进行核算(见附件一)。

三、评定工作安排

(一)本次评定按照2020-2021学年学生综合测评成绩进行,评定由各学院自行组织进行。

(二)各学院自接到本通知后开始进行评定工作,所有评定及上报工作于514日前完成:

1.自接到本通知至514日为各学院评定及公示阶段。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进行评定及公示,并于514日前报送《安阳师范学院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二,报送一份并加盖公章)和《安阳师范学院奖学金学院汇总表》(附件三,纸质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送至lstd@aynu.edu.cn);

2.各学院评定工作完成后需通过网页或学院公示栏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周末、公休假期不计入公示期),公示公告中需注明公示期、学生咨询投诉电话、邮箱等信息;

3.517日至519日为学校审批及公示阶段。

四、评定要求

各学院务必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开展评定工作,禁止进行二次分配或以任何理由侵占、挪用、扣减获奖学生奖学金。评定过程中要注意留存工作截图、视频等资料,以备审查。

五、发放方式

待审批及公示工作结束后,奖学金通过学生校园卡绑定的银行卡进行发放,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六、学校监督投诉方式

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办公电话:0372-2900230

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办公邮箱:lstd@aynu.edu.cn

 

 

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202147

 

 

 

 

 

 

 

 

附件一:

2021届毕业生安阳师范学院奖学金名额分配方案

 

学院

预计毕业生人数

奖学金名额

文学院

276

11

历史与文博学院

140

6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268

11

化学化工学院

243

10

物理与电气工程学院

196

8

数学与统计学院

276

11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190

8

法学院

250

10

外国语学院

292

12

音乐学院

320

13

美术学院

358

14

体育学院

267

11

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

211

8

教育学院

317

13

传媒学院

298

12

商学院

257

10

建筑工程学院

165

7

经济学院

311

12

国际交流与教育学院

249

10

软件学院

420

17

互联网+应用技术学院

342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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